昨晚要跟一个非常重要的的客户签合同,所以吃过饭,我就请他去了上海比较有名的夜总会,进了包箱,“老妈子”领来十多个小姐让我们挑,TMD,里面有我的前女友,有木有?客户选中了她,有木有?期间当我面乱摸,有木有?结束后客户带着去开房了,有木有?开房就开房吧,房间我买的单有木有?跟她在北京分开两年多了,竟然在上海遇见了,遇见就遇见吧,当着我面让别的男人上你,还得我买单,有木有?今天客户让我去签合同,这合同签的真是“五味俱全”啊。客户吃饭的时候还说起她昨晚“伺候”的很好,让我改天试试,试你妹儿啊,我强颜欢笑对着客户,心里其实已经心如刀割了,当时分手是因为我的条件配不上她,她是北京的,我是黑龙江农村的,还比她大8岁,她家所有亲戚都瞧不起她,都在嘲笑她这辈子只能嫁给一个没钱,没用的大叔了。所以分开了,,,,,不是不爱她,是爱不起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