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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标题:潍坊亚星化学信批违规遭证监会处罚 档案编号:MT-400-7303-4953
档案性质:不良信息
发布媒体:大众网潍坊频道
发布时间:2012-06-19
档案内容:大众网潍坊6月19日讯 亚星化学又一次遭到处罚。18日,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亚星化学主要存在大额直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入账导致等违法行为。 公告显示,亚星化学与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集团)存在大额直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入账导致信息披露违法行为。2009年1 月至2010 年11月,亚星化学与亚星集团存在大额直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其中,亚星化学直接向亚星集团划转资金122笔,累计金额 1,309,088,332.69 元,亚星集团直接向亚星化学划转资金105笔,累计1,309,088,332.69 元。对于上述资金往来事项,亚星化学未按照规定予以披露。 上述资金往来中,2009 年1月16日,亚星化学向亚星集团划款1,500万元,亚星化学未将此笔资金往来进行临时信息披露,对于此后发生的226笔资金往来也没有进行临时信息披露;同时亚星化学对于亚星集团发生的 227 笔资金往来也没有在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批露。 亚星化学与亚星集团上述直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全部未记账,由此导致亚星化学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其中,2009年中期报告未披露亚星化学向亚星集团划出资金36,690 万元以及亚星集团划入亚星化学资金 33,690 万元的事实,导致期末银行存款多记 3,000 万元,少记其他应收账款 3,000 万元。2009年年度报告未披露亚星化学向亚星集团划出资金 63,360 万元以及亚星集团划入亚星化学资金 63,360 万元的事实。2010 年中期报告未披露亚星化学向亚星集团划出资金 29,720 万元以及亚星集团划入亚星化学资金 29,720 万元的事实。 与此同时,亚星化学与亚星集团存在间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入账导致信息披露违法行为。2009 年2月至 2010年10月,亚星化学向上海廊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廊桥)累计签发150,36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全部用于贴现,贴现资金全部被亚星集团使用,事实上构成亚星化学与亚星集团间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亚星化学未按照规定予以披露。 上述资金往来中,2009 年 2 月 9 日亚星化学向上海廊桥开具第一笔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 3,300 万元,亚星化学未将此笔资金往来进行临时信息披露。此后至 2010 年 10 月期间开具的 43 笔银行承兑汇票既未进行临时信息披露,也未在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披露。 上述44笔银行承兑汇票中,共有36笔未记账,由此导致亚星化学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其中,2009中期报告其他应收款少计57,050万元,应付票据少记57,050万元;2009 年年度报告其他应收款少计37,350万元,应付票据少计37,350万元;2010年中期报告其他应收款少计30,300万元,应付票据少计30,300万元。 此外,亚星化学还存着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2010年5月20日、7月26日,亚星化学与潍坊银行和平路支行分别签署了两笔保证合同,为亚星集团的两笔均为2,0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亚星公司未将上述重大担保合同及时披露。 对此,中国证监会责令亚星化学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对陈华森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3.对张福涛、王志峰、汪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对周建强、唐文军、刘建平、段晓光、鄢辉、周洋、韩俊生、王维盛、陈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罚款。(本网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