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和道路交通保障工作,根据市政府《亚太经合组织会议保定市空气质量保障措施》和省公安厅《APCE会议期间全省限行机动车方案》要求,保定市政府经研究确定全市禁限行具体措施。为了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高阳交警大队提示您,自11月3日至12日每日7时至20时,保定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和涞源县、涞水县、易县、涿州市主城区,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末位为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施行限号通行。
11月3日(星期一):限制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通行;
11月4日(星期二):限制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2和7的机动车通行;
11月5日(星期三):限制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3和8的机动车通行;
11月6日(星期四):限制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4和9的机动车通行;
11月7日(星期五):限制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5和0的机动车通行;
11月10日(星期一):限制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通行;
11月11日(星期二):限制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2和7的机动车通行;
11月12日(星期三):限制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3和8的机动车通行。
星期六、日不限制机动车通行。
限行不含以下车辆:(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2)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及大型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4)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