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和驾驶技术没有什么关系吧?也没有说没有违法吧?好好看看文章内容,只是对执法主体提出质疑,该是什么单位就是什么单位,不能混淆和。
对执法大队的执法处罚行为的随意性以及负责人们对处罚条款和价格的解释有疑问。
试问:执法大队的罚款行为,是否有物价局的批复文件;
国家规定以及隰县财政局是否允许手工开具罚款单据;
一般的正式罚款单据都是三联票据,当事人一联,开具部门留存一份,上级主管部门一联。为什么执法大队却是两联票据呢?
关于票据,本人目前都还有疑问的。
楼主分析的不无道理,但是大家都应该透过表面看实质对不?
谢谢楼主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