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双号限行措施是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并以行政惩戒为保障而对相对人的机动车使用权的强行性限制,是一种典型的强制性行政行为。交通管理部门是依据交通方面的法律来行使限号权的,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根据授权,交通管理机构对交通实行限号限行是有行政权力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