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
2017-02-13 沂源交警
全县驾驶员朋友们: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沂源交警对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了一次提示、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执法方式。通过前期宣传,群众对清理机动车违法停车工作非常理解支持。为了更好地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从即日起沂源交警大队停止对违法停车采取的一次提示、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执法方式。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100元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沂源交警将采取现场查处和监控抓拍的方式,对违法停车进行治理,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停车,安全文明守法行驶。
特此告知
沂源交警大队
2017年2月13日
2017-02-13 沂源交警
全县驾驶员朋友们:
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沂源交警对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采取了一次提示、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执法方式。通过前期宣传,群众对清理机动车违法停车工作非常理解支持。为了更好地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从即日起沂源交警大队停止对违法停车采取的一次提示、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执法方式。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100元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沂源交警将采取现场查处和监控抓拍的方式,对违法停车进行治理,保障辖区道路安全畅通,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停车,安全文明守法行驶。
特此告知
沂源交警大队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