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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转裁判 同名校园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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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是不存在的
(大明冒雨从饭堂跑回来,手里拿着两瓶维他柠檬茶,发现笔记本被盗
讲两句话:怎么不见了,明明记得放在桌子里啊)
法官:现在开庭。本次庭审是关于大明同学数学笔记本失窃案进行审议。
检察官:检方准备完毕。
律师:辩护方也准备完毕。
法官:那么,请检察官先进行陈述。
检察官:好。今天下午6点20分左右,大明同学发现数学笔记本失窃。我们在班级内进行查找并在小明抽屉发现了笔记本。加上小明近期数学连续三次不及格也证明了作案动机。因此我有理由相信小明就是犯人。
法官:嗯,确实嫌疑很大。现在请被告人上庭应诉。
被告人小明:冤枉啊,你们要信我呀。
检察官:受害人是在5点40分左右离开教室的,6点20分回课室。也就是说犯人是在期间作案的。
法官:那么,有请辩护人进行发问。
律师:我反对。数学不及格这么普遍的事不能认定就是被告人就是犯人,而且期间也可能有其他人犯案。
检察官:动机这种东西之后带到德育处接受一下电疗就能知道啦。
法官:检察官,5点40分到6点20分还有其他人在场吗。
检察官:6点后陆续有同学结伴回课室没有什么嫌疑,不过5点40分前有同学目击称雅倩是最后一个离开课室的。
小明:是啊,她也有作案的嫌疑。
律师:请法官允许我对雅倩同学进行询问。
法官:批准。
(雅倩出场)
律师:你是在什么时候离开教室的?
雅倩:5点40分左右吧,我去了饭堂吃面
律师:几点钟回来。
雅倩:6点10分回来,之后都有人作证,我没有拿大明笔记本。
律师:去饭堂吃面是一个人吗。
雅倩:啊。是,是一个人。
律师:那就奇怪了,傍晚时下了这么大的雨,但是你今天好像没有带伞吧
雅倩:我原本是去吃饭的,碰到初中同学所以一起去吃面,是她带的伞。
检察官:反对辩护人无意义的询问,请求法官立即做出裁决。
律师:法官等下放学我请客。
法官:反对无效。
小明:我5点20分前就下去饭堂吃饭6点后才回来,你之前也说了6点后有其他人在场,我,我哪有机会偷啊。
大明:胡说,我下去吃面时明明看到你捧着饭盒回教室
法官:双方证言有矛盾啊,也就是说有人说谎了。
检察官:不不不,说谎的是小明。侦查中我们发现小明在课室里吃饭的痕迹,刚才大明的话证明了这一点。也证明了小明在案发时间是在现场的。
律师:这也不能证明雅倩没有作案嫌疑啊。
大明(害怕脸):我,我可以证明雅倩是在我去饭堂前的离开课室了,我在排队时也看到她了。
律师:为什么这么重要的是刚才不说?
检察官:看来事情真相已经很明显了,小明在5点40分时不仅在课室违规吃饭,而且还偷偷窃得大明笔记本
律师:在不知道被害人什么时候离开的情况下实施犯罪,犯人不可能冒这种险。
检察官:律师你犯了一个很低级的失误,刚才大明已经说他去饭堂的时候看到过小明,小明也是那个时候确定大明一段时间内不会回来的
小明:我还要讲。。。(检察官一击暴击击晕了他)
检察官:看来已经没有争议了,继续下去只不过是拖延时间。
法官:如果辩护方也没有什么问题,那么就进行结案陈词
律师:我反对
检察官:事到如今,还要挣扎吗
律师:不,你错了。在小明是犯人这一点我没有异议。
法官:那你还有什么要反对的
律师:我所追求的不是结果,而是真相。请允许我向最后一个人继续询问。
法官:好吧,你想向谁询问。
律师:被害者大明。
大明:哎,怎么还没结束
律师:大明,你确定雅倩比你先下去饭堂吗
大明:是啊,之前不是已经说了吗
律师:不可能,如果你看到雅倩离开课室,那证明了你是最后一个离开课室的人,但一开始有同学就已经说了雅倩才是最后一个下去饭堂的人
大明:我,我记错了不行吗
法官:证人请注意你的言行,我对你多次更改证言的行为表示怀疑。
律师:最后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一点是,原告人大明声称自己去吃面,一个人去吃面却不带伞,而且你也没有说遇到什么同学。。
大明:我,我有带伞啊
律师:你说谎!明明带了伞,那回来时为什么衣服头发却是湿的。
大明:我。。。
律师:没有伞的雅倩比你先走如果因为和旧同学一起走还可以解释,但有伞的你回来时却淋湿了。恰巧同在一个饭堂吃面的雅倩因为要值日比你早10分钟回来班级,很容易推出你中途把伞借给了雅倩。但你有在回来时买两瓶柠檬茶,还多次更改证言保护雅倩不被怀疑。
综合这么多不正常的行为,我有理由相信。雅倩所说的旧同学就是你,而隐瞒的目的就是为了掩饰你和雅倩是情侣。
众人:什,什么!!!!!!!!!!!!!!
小明(突然醒来讲完又睡下):对对对,我要说的就是这个
大明:唉!这,这和案件有什么关系!!!
检察官:关系大着呢,小明可以拿走轻易拿走笔记本说明有受害人身边的人帮助,小明刚才已经表明事前知道有关大明和雅倩的事。证明小明作案时还有帮凶,那就是雅倩。
法官:那犯人不就还有。。。。自己的女朋友吗
大明:歪,你到底帮谁的
检察官:但是证明他们是情侣的实际证据你能提出吗
律师:唉
法官:怎么了,辩护人
律师:那个,呃。
法官:唉?怎么了
律师:没有找到。。。
法官:没有找到!
检察官:没有可以证明他们是情侣的照片就没有证据吗
雅倩:所以怎么可以怀疑我嘛,我只是来这里作证的啊
大龙:学长久等啦
法官:怎么了,这位同学
大龙:就是这个,你要的照片。来,学长需要你们班的照片吧,我作为你的爱豆可是拍了很多哦。
检察官:怎么不给我早点拿出来啊,刚刚讲这个话题的时候就拿出来就没有这么多事了。
大龙:我刚刚也挺想拿的,但是拿出来对学长不利糟糕了
检察官:我追求的只有真相,其他的你不需要考虑
法官:那么里面有可以证明的证据吗
法官:哈,这张照片清晰拍到他们一起共用一把伞,另外一张则拍下他们用同一个耳机听音乐的画面。。。
法官:那么现在可以宣布了判决了,受害人的女朋友和小明合伙一起擅自挪用受害人的笔记本。。。
大明:雅倩不是这样的人
雅倩: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检察官:证据说明一切,这就是事实
小龙套(律师那边):怎么办,你快点帮帮她
律师:呃 呃 呃 哦,有了。我反对!!如果仅仅是有雅倩配合也只是能保证他们可以顺利拿到笔记本。而且小明能如此放心的拿走笔记本说明他很确定对方即使发现也不会报案,要想不被别人知道还要雅倩以她名义告诉大明是她借走笔记本,反而任由大明发现笔记本被盗直到被发现。抱着被我们发现心理犯案,只能说她是被小明威胁的。被威胁的理由自然是雅倩和大明二人的关系。小明,你就是犯人。事到如今,还想狡辩吗?
小明:不威胁她,她肯把大明的笔记本给我吗?难道数学考不好就一定是坏人吗?为什么,为什么你们要用我不擅长的东西来决定我的出路,难道读书只是为了3年后的高考吗?难道读不好书就不能活得比其他人好吗?难道读不好书我不能靠其他特长生活下去吗?为什么你们要逼我!
法官:不是的,不是这样的。读书不过是一种学习的手段,但他会让你拥有更多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这两份快乐,又给你带来更多的快乐。你不是想当一位漫画家吗。来,让我来教你数学,让你考上理想的大学,去实现你的梦想吧。
众人:我们也来帮忙
小明:谢谢,谢谢


IP属地:广东1楼2017-03-11 22:00回复
    我们学校饭堂分两部分,第二饭堂需要穿过一块没有棚子的地,需要打伞


    IP属地:广东2楼2017-03-11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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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正经(震惊)的剧本自然是被老师一口拒绝的啦,最后我们跳ppap


      IP属地:广东3楼2017-03-11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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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还没有人说明这吧已经过气了


        IP属地:广东4楼2017-03-11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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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喵喵喵没人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3-12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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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看看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3-13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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