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发生交通事故,至今为止近11个月,起初住院99天。定性为植物状态。后病情稳定出院,后与肇事单位协商。对方说协商解决,我们按照法律规定提出赔偿额度,对方反反复复说能协商,又不能协商,拖延近3个月,最后以财政不认可协商结果为由让我们去法院起诉。最后法院判定赔偿,生效期15天。义务赔偿期10天。单位互相推诿说不知道这个结果,需要请示局长!仍没有结果。超过义务赔偿期又一个月了,联系他们说局长说政府财政都不能管,说单位没钱,想办法张罗钱。。。我们也见不到局长。
以上所述全部事实情况。受害人仍住院治疗。所需费用很大。现已经植物人。病人仍需治疗。我们正常途径起诉。取得结果,从没有闹事或其他过激行为。。。能不能有个讲清道理的地方。能不能有个公道的地方?单位领导是否属于懒政怠政,不作为?什么两学一做,群众路线,都学哪去了?而且单位是个很大的单位,对受害者造成伤害了,我认为应积极赔偿,不能说以没钱互相推诿解决问题啊!
请各位出出主意应该怎么办!!
以上所述全部事实情况。受害人仍住院治疗。所需费用很大。现已经植物人。病人仍需治疗。我们正常途径起诉。取得结果,从没有闹事或其他过激行为。。。能不能有个讲清道理的地方。能不能有个公道的地方?单位领导是否属于懒政怠政,不作为?什么两学一做,群众路线,都学哪去了?而且单位是个很大的单位,对受害者造成伤害了,我认为应积极赔偿,不能说以没钱互相推诿解决问题啊!
请各位出出主意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