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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与陈世峰,为什么我他们怀有截然不同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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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年青人,我都素不相识,但我对他们的际遇却有着截然不同的态度!
林森浩,曾经品学兼优,出类拔萃的一个高素质人材,却在没有实证,物证的情况下,丝毫没有顾及民众的争议,及其父母老师朋友甚至素昧平生人的苦苦哀求,声援而被悍然处以极刑,甚至在临刑之际,都没有给与应有的人性待遇,何其残忍,粗爆,简直另人难以接受!因此,我对林同学及林家充满了无限的同情和遗憾,至今难以释怀!·愤闷无限!甚至对我们的法律和法律环境充满了质疑,心寒和忧虑!
而诸如陈世峰之罪犯,却是毫无疑问的痛恨!因为他人格偏激,前科累累,毫无人性,不知悔改,与**无异,死有余辜虽然我反对死刑,但对他的判决显然太轻了,居然还毫无羞耻上诉,真是亳无做人之良知,底线,死不足惜!
反观中国与日夲的法制环境,而林若在曰夲,应该就无罪释放了吧,终于又记起了林离别之际的那句话,″希望中国的法制道路越来越宽!″林并没有怨恨任何人,而是怀着对国人无限的期待和爱平静上路的!何等的胸怀,何等的境界!
愿林安好,我辈需努力,侍路宽之时,告慰你的忠骨亡灵!!!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17-12-25 10:18回复
    或许陈也有品性优良的一面,但如果证据确凿地杀了人,他就该受到法律的严惩,20年的确太少了。林森浩却不同,至今没有任何证据能够直指他的投毒,这才是令人心绪难平的。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12-25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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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30 0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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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爱憎分明,是个好人。不过,关于陈世峰的案件,我是这样看的,如果他们不是互相遇上了,或者,每一个都可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谁都不是为了害人害己作为终极追求的目标。即使如这个罪大恶极的罪犯,所以,人情上,我们同情他们,更没有必要多踩一脚。但是,法不容情。法律自然有法律的尺度去惩罚他。不是一命抵一命这么简单。一切还是看证据,以及过程。


      7楼2017-12-2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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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们也是用自己的价值观想要置人于死地,潜意识里,不是同样有被告的那种用自己的认知观,置人于死地的性格。


        8楼2017-12-25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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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可以说,他们三个人的性格,可能都会存在于我们每一个的性格当中,只是,他们刚好互相遇上了不该遇上的问题,各自的缺点碰撞,最后,壤成悲剧。更由于陈的不能自我控制的性格,更是不留余地的夺取了江生命,最后害人害己,我们在痛惜之余,如果还想这个事件,对大家有那么一点点积极方面的影响,不是诅咒别人的不幸,而是吸取别人身上的教训,与人为善,真诚以待,不要人为地把问题去激发到不可以控制的地步。
          我有时候会这样想,会不会人在异乡,生存环境以及文化的陌生,有时候,本来不是很适合亲近的人,都会降低了原来的要求,而凑合在一起。更增加这种突变的机会。其实,或者,他们三个人,如果不是遇上了对方,都可以依然保持本性中的性格,而正常的生活。


          9楼2017-12-2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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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案是一个很糟糕的案件,我看不到有任何积极方面的影响,只是让愚昧者更愚昧,喊打喊杀的人,更凶恶,最糟糕的是,到目前为止,一点反思都没有,只有一部分能正常思考的人,陷入了无可奈何的境地。


            10楼2017-12-25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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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茄子123,还是你思考的比较深入理性,我确实有些想法比较偏激,不是真正的当事人,没有资格对别人妄加指责!今天下午如正好有时间,倾听了全部媒让关于江歌案的还原现场庭审的报到,在深深的痛惜江歌及其家人的悲惨遭遇之余,更折服于日夲法庭公开,公正,透明,充分给于犯罪嬅疑人的充分保障的审判制度环境,不不受翏论干预的独立司法制度,还有不以报复为目的的判决原则,以及事后国家不对受害人家属为主耍理赔对象的国家补偿措施,以至于日夲成为世界上成世界上犯罪率极低的国家的事实,不由感叹,怪不得森浩说,希望中国的法治道路越走越宽!由此看来,林才是最清醒,最理智的那一个人!我们所有的国人都应该关注一下江哥这个案子,尤其是复黄吧的网友和那些坚决支持判林森浩死刑的人,在林的面前,会不会感到一丝羞愧,一丝不安,一丝悲痛!如果有,那么林和江哥的血就没有白流,愿,国人努力!中国加油!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7-12-25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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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茄子说的很人性化,更深入的了解江哥案情后,确实应该给予三个年青人人情上的同情,不是这场情感处理不当的惨遇,他们也应该都是被家人寄与厚望的优秀人才吧,然而人性上的弱点,,性格的缺失,击垮了他们的心理防线,而坠入深渊,而留给我们的,更应该是多多吸取教训,尽量减少这样的惨剧发生,公平公正的地去审判他们的罪行!以使死者安息,生者安慰!法律无情人有情,但愿这个世界上少些冷漠伤害,多些温暖关怀!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7-12-25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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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30 00: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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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外的案件没有可比性,文化背景差异太大了。之前江母,收集签名搞请愿,还扯上中日关系,让人啼笑皆非。
                  这个案件,老实说,我并不关心陈的量刑结果,我只单纯的觉得国内被带偏的“舆论方向”非常有喜感,甚至想出名的话,可以写篇文章“江歌案真凶是刘鑫,陈世峰为前女友顶罪!”绝对很有市场,反正网络上,不看证据,只看标题就开喷的正义之士,大有人在。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7-12-26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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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真的不是差异,这是差距!透过这个中国人发生的案件在日夲审理的案例,我们可以深刻的感受到日夲法律的公开,公正,透明,独立,犯罪人有与法庭同等的证据信息和发言权,而且国家赔偿更是超过罪犯个人,以至日夲是世界上犯罪率极低的国家,这一案例必将成为促进我国法制健全的经典参考案例,不是我故意夸曰夲,我是爱国的,但在我看来,这就是差距!


                    来自手机贴吧14楼2017-12-26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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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一个发案率可能只有我们几十分之一的国度,减轻对犯罪的处罚也大可不必担心受害者家属去报复加害者形成处罚轻的负效应,这么轻的处罚在国内大概要乱套,我们还处在树立典型案例教育大众来警示震慑此类犯罪的阶段。


                      16楼2017-12-27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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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17-12-28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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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林户影,其实我们看重的不光是结果,比结果更重要的是公平,杀林可以,证据要足以令人信服,但夲案连最起码的证据都没有,可以说莫须有都不过,太多人为成份,拿这种存有严重质疑的案件杀一警百,能让人信服吗?而至于诽谤江母,那不是法律层面的事,不是一个概念,保姆纵火更不该考虑舆论导向,只要事清楚,证据确凿,判死判活我们都能接受,如果真与物业消防有关,我倒希望他们共同担责,反而教育警示意义更大!


                          来自手机贴吧18楼2017-12-29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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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林户影,另外,我是反对死刑的,毫无意义可言,只是用合法的手段又杀了一个人,制造另一场悲剧,除非那些惯犯,罪大恶极,不知悔改者,而林不是这样的人!


                            来自手机贴吧19楼2017-12-29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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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30 00: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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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一些欧美包括日夲发达国家,早就认清了这一点,废除了死刑,或者慎用死刑,治安反而比我们好的多,也减少了很多冤案,很多暗箱操作,與论影响,更透明,更公平,效果更好!


                              来自手机贴吧20楼2017-12-29 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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