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月初驾车撞了个电瓶车,造成对方软组织挫伤,韧带拉伤,打了石膏,病例上说明要修养一个月,对方逆向行驶,交警判同等责任,医药费花了3000,由于他家住农村,来回换药打的费花了1100.电瓶车修理费花了500.这些费用我先前垫付了1700,其他的她垫付的。昨天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提出医药费修车费全报,误工费20×100=2000元,打车费只能报20×15=300.只能报这么多,对方觉得太少了,当时就跟保险公司人吵了起来,最后对方离场,我该如何是好?等她告我?还是等她妥协?还是我帮她跟保险公司多要钱?求吧友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