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浩瀚与美拉是否履行对赌协议?
2016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报刊发《华谊兄弟明星IP资本赌约解构》一文,质疑明星导演冯小刚不能完成对赌业绩。华谊兄弟董秘高辉独家对中国证券报表示,冯小刚拍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的片酬已计入东阳美拉的营收。“此外,冯导还有很多代言收入,其实已经够了。”

那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华谊兄弟2016年的财报,以上两个案例的对赌业绩是否已经完成或可一目了然?根据东阳浩瀚股东的业绩承诺,2015年度承诺的业绩目标是明星股东为目标公司实现的当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自2016年度起,明星股东承诺每个年度的业绩目标为在上一个年度承诺的净利润目标基础上增长15%,也就是说,2016年度的业绩为0.9亿*(1+15%)=1.035亿,而东阳美拉的业绩承诺是2016年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以上两项业绩承诺已至少超过2亿元。

根据2016年度华谊兄弟利润表,税前利润为12.88亿,而当年度减持掌趣科技等股权所获得的投资净收益为11.19亿,占税前利润的86.91%,而当年获得的以政府补贴为主的营业外收入1.15亿,占税前利润的8.9%。两两相加已达到税前利润的95.81%。扣减公司所得税费用2.94亿,税后净利润9.94亿,这其中无论如何再也容不下东阳浩瀚与东阳美拉承诺的不低于2亿元的税后净利润业绩。不知华谊兄弟依何会说:“冯小刚承诺的东阳美拉2016年度业绩已经完成”呢?

09
结语
看完华谊兄弟的这两起购并案例,我已然分不清这是电影剧情,还是现实生活。这是资本市场令人匪夷所思的真实存在,却又是比任何商战剧本更加梦幻的精彩戏码。或许,现实与戏剧本就是分不清的一回事。正所谓人生如梦,只要不曾醒来,虚幻的梦境便就是真实的存在。
浩瀚与美拉是否履行对赌协议?
2016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报刊发《华谊兄弟明星IP资本赌约解构》一文,质疑明星导演冯小刚不能完成对赌业绩。华谊兄弟董秘高辉独家对中国证券报表示,冯小刚拍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的片酬已计入东阳美拉的营收。“此外,冯导还有很多代言收入,其实已经够了。”

那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华谊兄弟2016年的财报,以上两个案例的对赌业绩是否已经完成或可一目了然?根据东阳浩瀚股东的业绩承诺,2015年度承诺的业绩目标是明星股东为目标公司实现的当年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自2016年度起,明星股东承诺每个年度的业绩目标为在上一个年度承诺的净利润目标基础上增长15%,也就是说,2016年度的业绩为0.9亿*(1+15%)=1.035亿,而东阳美拉的业绩承诺是2016年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以上两项业绩承诺已至少超过2亿元。

根据2016年度华谊兄弟利润表,税前利润为12.88亿,而当年度减持掌趣科技等股权所获得的投资净收益为11.19亿,占税前利润的86.91%,而当年获得的以政府补贴为主的营业外收入1.15亿,占税前利润的8.9%。两两相加已达到税前利润的95.81%。扣减公司所得税费用2.94亿,税后净利润9.94亿,这其中无论如何再也容不下东阳浩瀚与东阳美拉承诺的不低于2亿元的税后净利润业绩。不知华谊兄弟依何会说:“冯小刚承诺的东阳美拉2016年度业绩已经完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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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看完华谊兄弟的这两起购并案例,我已然分不清这是电影剧情,还是现实生活。这是资本市场令人匪夷所思的真实存在,却又是比任何商战剧本更加梦幻的精彩戏码。或许,现实与戏剧本就是分不清的一回事。正所谓人生如梦,只要不曾醒来,虚幻的梦境便就是真实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