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在天猫某店,我以优惠价88元(原价139)买了一双鞋,其中为了凑足满300立减的优惠条件又另外买了两件商品,但是现在那双鞋据淘宝客服说因为瑕丝问题无法发货(不是缺货问题,就是永远不给发货,另外两件商品已收到),让我申请退款,或者以现价购买其他款式(即以原价139元购买其他款式,不再按优惠价88元购买)。现在有三个问题,第一,如果他们发货(当然是不可能发货),那么我买一双鞋的价格是88元;第二,如果我申请退款,我还是需要买一双鞋(假设一双鞋原价139,优惠价88),那么我得多花50元;第三,我不申请退款,而是在他们店选购其它款式,和第二个结果一样,还是要多补50元。第一个结果不可能实现,那么我只能选择第二第三个结果,这样算下来,我是损失了50元。综上,以上三种结果淘宝店家都没有什么损失,第一种结果双赢,第二三种结果我损失了50元,我的损失是淘宝店家造成的,那么我的损失由谁来负责?
我为了买这双鞋,熬夜到十二点多,并且为了凑单,又在他们店多买了两件商品。同时,我失去了在其他店优惠时段购买的机会。
我为了买这双鞋,熬夜到十二点多,并且为了凑单,又在他们店多买了两件商品。同时,我失去了在其他店优惠时段购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