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技术指标要求:
1.预应力精轧螺纹钢筋及精轧锚具标准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 85-2010)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12)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2007)
当国家和行业标准有变化时,按新标准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项目、设计院提供技术要求或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为准
2.报价及说明
2.1精轧螺纹钢等级为PSB830,下料尺寸按照每批计划中的定尺下料,下料尺寸一般在1M-12M之内,钢筋到场后,现场取样,试验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无条件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2垫板的尺寸为:直径25mm钢筋配套为100*100*25mm、直径32mm钢筋配套为120*120*25mm,若在施工中有其它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2.3螺帽的尺寸为:直径25mm钢筋配套直径为60mm、长度为60mm、直径32mm钢筋配套直径为70mm、长度为70mm,若在施工中有其它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2.4钢筋单价采取固定单价,供应期内不调价;锚具为三件套报价。单价均包含原材费用、运费(含相关费用)、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
2.5钢筋采取理计的方式计量,但每米的重量偏差须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
2.6报价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2.7.工程施工中的上下螺帽及垫板统一按暂按上述尺寸加工及报价,若在施工中有其它要求,按新要求执行,单价不变。
二、报价时间安排:
(一)报价人资格: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对代理商授权必须按包件授权,且同一标包不得授予多个代理商;授权代理商报价的生产厂不得参与报价。
2.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且近3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2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报价的产品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三、结算与付款:
1.供应期:上月某日至本月某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2.结算:结算实行固定单价结算,即出厂单价和运杂费在合同期间需保持一致,合同供应期内单价不予调整。
3.报价人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与买方办理结算。
(1)已交货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询价人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
1.预应力精轧螺纹钢筋及精轧锚具标准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 85-2010)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12)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2007)
当国家和行业标准有变化时,按新标准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项目、设计院提供技术要求或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为准
2.报价及说明
2.1精轧螺纹钢等级为PSB830,下料尺寸按照每批计划中的定尺下料,下料尺寸一般在1M-12M之内,钢筋到场后,现场取样,试验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无条件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2垫板的尺寸为:直径25mm钢筋配套为100*100*25mm、直径32mm钢筋配套为120*120*25mm,若在施工中有其它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2.3螺帽的尺寸为:直径25mm钢筋配套直径为60mm、长度为60mm、直径32mm钢筋配套直径为70mm、长度为70mm,若在施工中有其它要求,按新要求执行。
2.4钢筋单价采取固定单价,供应期内不调价;锚具为三件套报价。单价均包含原材费用、运费(含相关费用)、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费用。
2.5钢筋采取理计的方式计量,但每米的重量偏差须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
2.6报价人应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可靠,随货提供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2.7.工程施工中的上下螺帽及垫板统一按暂按上述尺寸加工及报价,若在施工中有其它要求,按新要求执行,单价不变。
二、报价时间安排:
(一)报价人资格: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厂对代理商授权必须按包件授权,且同一标包不得授予多个代理商;授权代理商报价的生产厂不得参与报价。
2.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且近3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近连续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钢材年产2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报价的产品必须具有近连续2年的省、部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
三、结算与付款:
1.供应期:上月某日至本月某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2.结算:结算实行固定单价结算,即出厂单价和运杂费在合同期间需保持一致,合同供应期内单价不予调整。
3.报价人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按月与买方办理结算。
(1)已交货物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询价人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