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作为一种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但是,对于中职生来说,使用手机尤其是在校使用手机弊大于利。不少学生用手机上网玩游戏、看电子小说、发短信聊天,更有甚者上课用手机发短信、考试用手机作弊,所有这些不仅占据了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也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为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特制订本规定。一、我院所有学生从本学期开始实行手机统一收存管理,即:周日学生返校的晚自习将手机交给班主任保管(班主任统一收缴后存放于学院警务室对应柜子),周五学生放学或者放假时发回。二、凡学院在校学生,禁止周日晚至周五规定时间段在学校内的任何地方携带和使用手机。三、任何时候在学校的任何地方,如果发现学生携带手机(无论手机处于何种状态)就视为违反本规定。四、学校的管理人员,包括领导、老师、助教、保安,一旦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均有权收缴,收缴的手机交由各系学生科统一封存,学期结束后统一发还。五、一旦发现学生违反本规定,参照如下办法进行处理。1、第一次发现违规使用或者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记过处分,并扣除班主任管理量化积分5分。2、第三次发现违规使用或者携带手机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扣除班主任管理量化积分10分。3、藏匿手机而被其他学生举报的,经学校调查属实的给予记过或以上处分。并扣除所在班班主任量化积分5分。4、学生在公寓楼违规使用或者携带手机,给予学生相应处分,并扣除相应楼层助教量化积分5分。六、统一管理的手机如六、统一管理的手机如果丢失有相关老师或者责任人负责,老师个人保管的手机如果丢失有个人负责。七、学校在每个公寓楼层电话,各个教学系电话均应满足学生正常的联系需要。八、本规定自2018年8月16日起正式实施。邓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