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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的分类 |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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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场竞争的开放程度,分为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属于无限制性竞争招标。是招标人通过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
公开招标意义:充分体现了市场机制公开信息、规范程序、公平竞争、客观评价、公正选择以及优胜劣汰的本质要求。
公开招标特点:因为投标人较多、竞争充分,且不容易串标、围标,有利于招标人从广泛的竞争者中选择合适的中标人并获得最佳的竞争效益。
公开招标分类:按照公开的地域范围又可以分为国内公开招标和国际公开招标。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主要有三类:
一是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
二是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三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
(2)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性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直接邀请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法律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
邀请招标优点: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招标项目资格能力要求的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能够按照项目需求特点和市场供应状态,有针对性地从已知了解的潜在投标人中,选择具有与招标项目需求匹配的资格能力、价值目标以及对项目重视程度均相近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有利于投标人之间均衡竞争,并通过科学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实现招标需求目标,招标工作量和招标费用相对较小,既可以省去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程序及时间,又可以获得基本或者较好的竞争效果。
邀请招标缺点:投标人数量相对较少,竞争开放度相对较弱;受招标人在选择邀请对象前已知投标人信息的局限性,有可能会损失应有的竞争效果,得不到最合适的投标人和获得最佳竞争效益。
经招标项目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认定后,方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情形如下:
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二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1楼2019-04-17 14:28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