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独立学院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作为分校的独立学院,应当并入后面设立的高等院校。所以毁杀珠海分校的做法违法,应当依法并入珠海校区。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学校老师无心上课,在校学生有一种被抛弃的感觉,关键是老师和学生的心都散了,何谈教育质量的提高。我们要求,可以发北师大的毕业证,但是内心注明珠海校区即可。将来若干年后,那些分校毕业的毕业生,起码还能回到珠海校区,找现在的校区管理者开具相关证明。否则若干年后,现在珠海校区的领导,对分校的事情一无所知,如何能保障那些已经毕业多年的毕业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