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王芳,户籍浙江省嘉兴市。现实名举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七星街道书记周小明。
2021年1月20日上午,七星街道毫无预兆的来了近百人,把爸妈从家里拖出来,把她居住了23年的房子(唯一住房),合法经营了23年的小店(唯一经济来源)强拆了!
事情经过:
2020年1月,甪里街隧道工程开始施工,虽然店被围在工地里无法经营,也没有什么想法。
2020年5月,七星街道王林泉、蒋帅等三人来谈拆迁,我们也很配合,要求安置一套底层大套的房子,愿意补差价。一共谈了三次,他们提供了房源(都是大套),但只答应给100平米的房子,我们也同意。因为房源以及超出100平米的面积怎样补差价的问题,说要请示领导,就不了了之。
2020年10月23日,在工地碰到王林泉等人,妈妈询问后,告知房子不在红线内了。
2020年11月15日,七星街道孟峥、张嘉平找到丈夫单位,说:该遂道工程为重点工程,房子影响到了要拆,希望他做好家人工作。孟部长是新调来的,以前答应的房子肯定不给了,只能给几万元的补偿。主要是因为考虑到工作平衡,边上那户买来的三、四十平方的房子赔偿七万元拆了。
2021年1月10日,打桩机要贴着我家施工了,我急了,用车拦了他们,要求相关部门出面解决。(一年来,房子的地基、墙面早就开裂,多次向街道反映也没人管。)妈妈、丈夫被七星街道派出所以妨碍执法传唤,还被喷了辣椒水,戴了手铐。
2021年1月11日凌晨三点,妈妈、丈夫被关在派出所的笼子里,空调坏了,穿着单薄的囚衣,冻得瑟瑟发抖,被迫签了一份拆迁协议(赔偿15万元)。
2021年1月12日在网上发了帖子。当晚丈夫被公安局以同样理由再次传唤。
2021年1月15日,去七星街道找周书记寻求协商,周表示:你要谈我派团队和你谈,你要找律师我派律师来,公安会按规定处理的,你家的房子就这样定性了(无证违章建筑)。
2021年1月18日,七星街道法务盛律师打来电话,约好21日下午到拆迁办再协谈。
2021年1月20日,七星街道组织人员强拆,爸爸被几个壮汉推在围墙边的烂泥里,****坐在另一边的围墙下,几十个街道工作人员隔开他俩。货物、衣被、家具、电器都被扔到三辆工程车内,泡在渣水里。店里有现金,我要求拿一下遭到拒绝。至此,七星街道没有出具过任何与拆迁、违章、强拆等相关的通知及文书!
2021.1.21七星街道给了一份拆迁评估报告、一份2007年的东栅街道的拆迁公告。
年后,爸妈多次到七星街道,希望街道的领导能接见、考虑下,15万元对他们今后生活的安置是困难的。找到401陈主任的办公室,他说“不认识你们,你不是老百姓,你代表个人,不代表老百姓。”找到501周书记的办公室,几次都是被他推出门外,让下属接待,说“协议是你们自己签的,不满意就去告!”
房子的情况:妈妈幼时父母亡故,早年户口跟着继父迁到了东栅街道(现七星街道)的七里店村。98年时,村里考虑到她的居住及谋生,指了块荒地给她,审批时,建新村书记董关生说这地是他们村的,但房屋已在建了,村里协商后,就让妈妈的继父在建新村交了500元土地补偿费,再借本村村民的名义审批20平米(实际建造90平米)。其后一直用于居住及经营一家小店。2000年,爸妈登记结婚,妈妈户口迁至爸爸东栅老镇的房子里。
东栅老镇拆迁时也有大量的无证房,街道都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做了安置。就因为是个体不是群体,所以就不是老百姓?就被这样充满恶意的对待?何况一开始也是和我们谈拆迁来着,怎么随意变卦了?拦工地的错误行为是一年来街道冷漠对待以及出尔反尔的怨气的累积爆发,最后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把问题复杂化了,很后悔,也请求谅解!
但是整件事件中,七星街道书记周小明滥用职权、知法犯法、无视党中央依法执政的要求,破坏政府公信力的行为显而易见!作为地方官员非但不体恤百姓生活不易,反而人为增加百姓生活压力;非但不解决矛盾,反而制造矛盾!
1. 隧道工程2020年1月施工,5月底才有人上门。事实上把我们晾在工地住了整一年,心无宁日!
2. 多次反应房子的地基、墙面裂了,没有任何工作人员上门了解情况,就回复说做了基坑支护、做了安全评估。弄虚作假、漠视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3. 5月来谈拆迁,10月又说房子不在红线内了,11月又说碍到了。在房子不动的情况下,这是怎么发生的?
4. 只听说过拆迁户反悔加码的,现在竟反转了!在我们配合、同意的情况下,街道为什么出尔反尔?又从拆迁变拆违?
5. 打桩机贴着房子打下去,房子就完了,换谁不急?矛盾激化时仍不出面解决,反而利用公权力胁迫签订不平等协议!利用公权力禁止发声!
6. 联系我们1月21日到拆迁办再协谈,1月20日组织人员来强拆,这是什么工作逻辑?
7. 谈拆迁时,我问拆迁方案,没有!谈拆违时,我问拆违依据,没有!强拆当天,我问强拆文书,没有!
8. 住了23年的家,周书记口头定性为违章,是否太儿戏?
9. 事后要我们花费巨大的生活成本走法律程序,周书记怎么不走法律程序就违法强拆?
爸妈房子被拆了,也失去了经济来源。有孩子要抚养,有老人要赡养,怕株连丈夫,离婚了。原本和睦的一家子被周书记搞到这光景啊!希望依法执政落到实处,而不是干部不依法没事,百姓有事找法院!
爸妈一辈是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可是奋斗23年敌不过街道书记一句话!若连私产都无法保护,奋斗的意义何在?若无视百姓的生活保障,发展的意义何在?
在此恳请相关部门出面解决、处理!
对以上所述愿负法律责任! 王芳 13305738519
2021.6.7







2021年1月20日上午,七星街道毫无预兆的来了近百人,把爸妈从家里拖出来,把她居住了23年的房子(唯一住房),合法经营了23年的小店(唯一经济来源)强拆了!
事情经过:
2020年1月,甪里街隧道工程开始施工,虽然店被围在工地里无法经营,也没有什么想法。
2020年5月,七星街道王林泉、蒋帅等三人来谈拆迁,我们也很配合,要求安置一套底层大套的房子,愿意补差价。一共谈了三次,他们提供了房源(都是大套),但只答应给100平米的房子,我们也同意。因为房源以及超出100平米的面积怎样补差价的问题,说要请示领导,就不了了之。
2020年10月23日,在工地碰到王林泉等人,妈妈询问后,告知房子不在红线内了。
2020年11月15日,七星街道孟峥、张嘉平找到丈夫单位,说:该遂道工程为重点工程,房子影响到了要拆,希望他做好家人工作。孟部长是新调来的,以前答应的房子肯定不给了,只能给几万元的补偿。主要是因为考虑到工作平衡,边上那户买来的三、四十平方的房子赔偿七万元拆了。
2021年1月10日,打桩机要贴着我家施工了,我急了,用车拦了他们,要求相关部门出面解决。(一年来,房子的地基、墙面早就开裂,多次向街道反映也没人管。)妈妈、丈夫被七星街道派出所以妨碍执法传唤,还被喷了辣椒水,戴了手铐。
2021年1月11日凌晨三点,妈妈、丈夫被关在派出所的笼子里,空调坏了,穿着单薄的囚衣,冻得瑟瑟发抖,被迫签了一份拆迁协议(赔偿15万元)。
2021年1月12日在网上发了帖子。当晚丈夫被公安局以同样理由再次传唤。
2021年1月15日,去七星街道找周书记寻求协商,周表示:你要谈我派团队和你谈,你要找律师我派律师来,公安会按规定处理的,你家的房子就这样定性了(无证违章建筑)。
2021年1月18日,七星街道法务盛律师打来电话,约好21日下午到拆迁办再协谈。
2021年1月20日,七星街道组织人员强拆,爸爸被几个壮汉推在围墙边的烂泥里,****坐在另一边的围墙下,几十个街道工作人员隔开他俩。货物、衣被、家具、电器都被扔到三辆工程车内,泡在渣水里。店里有现金,我要求拿一下遭到拒绝。至此,七星街道没有出具过任何与拆迁、违章、强拆等相关的通知及文书!
2021.1.21七星街道给了一份拆迁评估报告、一份2007年的东栅街道的拆迁公告。
年后,爸妈多次到七星街道,希望街道的领导能接见、考虑下,15万元对他们今后生活的安置是困难的。找到401陈主任的办公室,他说“不认识你们,你不是老百姓,你代表个人,不代表老百姓。”找到501周书记的办公室,几次都是被他推出门外,让下属接待,说“协议是你们自己签的,不满意就去告!”
房子的情况:妈妈幼时父母亡故,早年户口跟着继父迁到了东栅街道(现七星街道)的七里店村。98年时,村里考虑到她的居住及谋生,指了块荒地给她,审批时,建新村书记董关生说这地是他们村的,但房屋已在建了,村里协商后,就让妈妈的继父在建新村交了500元土地补偿费,再借本村村民的名义审批20平米(实际建造90平米)。其后一直用于居住及经营一家小店。2000年,爸妈登记结婚,妈妈户口迁至爸爸东栅老镇的房子里。
东栅老镇拆迁时也有大量的无证房,街道都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做了安置。就因为是个体不是群体,所以就不是老百姓?就被这样充满恶意的对待?何况一开始也是和我们谈拆迁来着,怎么随意变卦了?拦工地的错误行为是一年来街道冷漠对待以及出尔反尔的怨气的累积爆发,最后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把问题复杂化了,很后悔,也请求谅解!
但是整件事件中,七星街道书记周小明滥用职权、知法犯法、无视党中央依法执政的要求,破坏政府公信力的行为显而易见!作为地方官员非但不体恤百姓生活不易,反而人为增加百姓生活压力;非但不解决矛盾,反而制造矛盾!
1. 隧道工程2020年1月施工,5月底才有人上门。事实上把我们晾在工地住了整一年,心无宁日!
2. 多次反应房子的地基、墙面裂了,没有任何工作人员上门了解情况,就回复说做了基坑支护、做了安全评估。弄虚作假、漠视百姓生命财产安全!
3. 5月来谈拆迁,10月又说房子不在红线内了,11月又说碍到了。在房子不动的情况下,这是怎么发生的?
4. 只听说过拆迁户反悔加码的,现在竟反转了!在我们配合、同意的情况下,街道为什么出尔反尔?又从拆迁变拆违?
5. 打桩机贴着房子打下去,房子就完了,换谁不急?矛盾激化时仍不出面解决,反而利用公权力胁迫签订不平等协议!利用公权力禁止发声!
6. 联系我们1月21日到拆迁办再协谈,1月20日组织人员来强拆,这是什么工作逻辑?
7. 谈拆迁时,我问拆迁方案,没有!谈拆违时,我问拆违依据,没有!强拆当天,我问强拆文书,没有!
8. 住了23年的家,周书记口头定性为违章,是否太儿戏?
9. 事后要我们花费巨大的生活成本走法律程序,周书记怎么不走法律程序就违法强拆?
爸妈房子被拆了,也失去了经济来源。有孩子要抚养,有老人要赡养,怕株连丈夫,离婚了。原本和睦的一家子被周书记搞到这光景啊!希望依法执政落到实处,而不是干部不依法没事,百姓有事找法院!
爸妈一辈是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可是奋斗23年敌不过街道书记一句话!若连私产都无法保护,奋斗的意义何在?若无视百姓的生活保障,发展的意义何在?
在此恳请相关部门出面解决、处理!
对以上所述愿负法律责任! 王芳 13305738519
202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