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DHL: 欧洲交易証明要求
即日起DHL会针对发往或途經欧洲62个国家,其申报价值相等或低于22欧元货件需强制性随货提供交易証明 (PoP)。
如未合符要求将会被视作问题件退回处理。
--交易証明必需为买/卖双方的真实交易証明。
--交易証明之货品信息必须与发票相符。
--只接受英文版本的交易証明。

即日起DHL会针对发往或途經欧洲62个国家,其申报价值相等或低于22欧元货件需强制性随货提供交易証明 (PoP)。
如未合符要求将会被视作问题件退回处理。
--交易証明必需为买/卖双方的真实交易証明。
--交易証明之货品信息必须与发票相符。
--只接受英文版本的交易証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