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中午饭送孩子上学,然后自己上班,为了锻炼身体,我改骑自行车了,送孩子到学校后我就从胡同穿过去上班,谁知在拐弯处斜刺里窜出一个男孩,跑的速度相当快,估计刘翔也得甘拜下风,一下子向我扑了过来,他来不及“刹车”,我也一个躲闪不及,直接就栽倒在了地上,当时两个膝盖就感觉火辣辣的疼,无法起身,孩子回身去找家长。可能他们就在旁边的楼里住,他的奶奶来了,当时问他孙子,“没给你撞到吧?”对倒在地上的我没闻没问,然后就领着孩子上学走了,旁边的人还想帮忙扶我起来,我说:“她怎么就走了呢?帮我把她叫回来。”得到的回应却是“我也不认识人家,怎么叫啊?”一个个都是不管闲事的嘴脸,无助的我除了哭泣还有什么法子呢?但是疼痛让我没来得及看清那对祖孙的脸,但我想她们应该知道自己当时的所做所为,孩子不懂事,家长就这样教育,我也不想讹诈,难道帮忙扶一把的良心也没有吗?她连做人最起码的的良知都没有,将来教育的孩子会有责任感吗?还送孩子去学校,学什么呢?没教好他做人,碰倒人帮忙扶起的责任都没有,即使让孩子学了知识没有道德能是怎样的结果?她活那么大岁数了,还算是人吗?还活在世上干嘛?“人若无情便是妖”!
本想骑自行车锻炼身体,这倒好,却锻炼出了一身气愤,不知在交通规则里这种情况该怎样界定,到底是我其自行车自找的,还是孩子在路上乱跑导致他人受伤,监护人该负责人呢?唉!自认倒霉吧。
本想骑自行车锻炼身体,这倒好,却锻炼出了一身气愤,不知在交通规则里这种情况该怎样界定,到底是我其自行车自找的,还是孩子在路上乱跑导致他人受伤,监护人该负责人呢?唉!自认倒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