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13岁被拐14岁生子”涉事人贩子被判12年 受害女子:太轻 将继续上诉】陕西渭南市女子郭丽(化名)被拐卖一案经调查,于2022年12月19日在法院一审,郭丽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当日未当庭宣判。2月20日,记者获悉,该案于当天上午正式宣判,被告人赵某某犯拐卖人口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法院驳回了郭丽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的80万元赔偿。郭丽称,太轻,她将继续上诉;在庭审现场,赵某某不认罪,不服判决,也当庭提出了上诉。
据此前报道,1987年,13岁的郭丽正在上初中,在上学路上赵某某夫妻二人哄她喝下有安眠成分的汽水后,被拐卖至山东菏泽,被迫与当地一男子李某某生活,14岁就生育一名男孩。约两年后,郭丽被解救回家,但曾被拐卖的经历永远无法抹掉。2022年12月19日,郭丽被拐卖一案在法院一审开庭时,赵某某曾当庭翻供,称不认识郭丽,没有拐卖郭丽。公诉人认为,赵某某犯罪证据确凿,依然不悔改,希望法院严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