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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给明天慢慢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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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献给那些住进我梦里的人,是他们给予我想念的理由。


1楼2010-08-25 17:08回复

        当再次看到校园里杨絮满天飞的时候,我终于升上了高三。
        关键的一年,转折的一年,存在最大变数的一年,皇皇不见终日的一年,就在2007年随着蓬勃的夏日潮水接踵而至。说实话,我满心欢喜。
        唯一的损失就是不能和宝儿再去压马路了。宝儿是我维持了三年的好朋友。高一一年的同桌。高二一年是同床——当然,上下铺。高三一年是同居。宝儿说我最大的本事就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可以把最不相干的事不加标点的讲出来,也可以把本来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平白无故拉扯出暧昧的关系来。
        宝儿正全力以赴她所梦想的大学。
        而我继续履行水瓶女的不依正统。
        我属于慢熟型的人,我总是在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我总是等人已经离开后才开始想念,等事情已经结束后才刚刚学会去挽回,然后就是什么也来不及了。
        匆忙离开我所停留的站台,随着时间的列车四处奔走,即使我并不清楚又要抵达哪一个站台,又会离开哪一个站台。
        高三的来临似乎把我推到了一个窨井,尽管蓝天白云还是如昨日那般的美好,脚下却是踩着抹不开的泥泞,身上挂满了浑浊的露水。
        宝儿说过,我太多情了。
        高三的风尘掩埋下的我们,就如张爱玲笔下的那个时代的落伍者——在青年的温馨世界中,她在无形中已经被摈弃了。在甜梦初醒的时候,她所有的唯有空虚,怅惘;怅惘自己的黄金时代的遗失。
        我们的黄金时代又在哪里?在堆成山一样充满新鲜油墨味道的试题中,稍纵即逝。
        十七八岁的时候,我们的生活都应如夏花般的绚烂,虽然自己抱怨的比满足的多,失去的比获得的多。不管你是被别人捧得高高在上的十佳少年,还是默默的努力到即使被别人忽略的无名小卒,总还是会找到一个属于你的位置,别人都代替不了的,一个只因你而绚烂的位置。


    2楼2010-08-25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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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是在2006年圣诞夜代替宝儿成为了我同桌的,这么清楚记得时间似乎显得我太矫情了。
          会在上课作准学生,也会在下课时去篮球场成为众色女尖叫的来源。记得自恋的班草含蓄地表达自己的美貌时是这样说的:夏天同学是我们班第二好看的男生。
          我坐的位置方圆三米内找不到一个女的,以至于我平时表现得特矜持,生怕毁坏了我的淑女风范。
          我说过我是一个慢熟型的人,第一次主动与夏天说话已经是一个月后的事情。夏天似乎不怎么有女生的这种在意,之前的元旦晚会上待我表演完由我编排外带拖全体室友下水的街舞(即群魔乱舞)后,他就走过来在我面前晃了晃大手然后说跳得不错。尽管对他来说可能只是同桌之间的客气,却让我接近荒芜的心田顿时开了花,我是期待别人表扬的,尽管这让我看起来很虚荣。
          十七岁的生活依然精彩,我在十七岁的第一天里第一次收到男生送的生日礼物。那个男生便是夏天,那份礼物是一串紫色的风铃。
          我生日那天,这个小城下了这一年唯一的一场大雪,覆盖了我焦灼的心,只留下一片雪白,夹杂着淡淡的忧伤。


      3楼2010-08-25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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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的生活很无趣,我喜欢在自习课上给夏天讲我和大头的故事,为了防止被巡查的老师逮到,我把故事写在纸上,夏天也逐字逐句耐心地看。
            大头的故事很奇特。
            大头是我在高一和宝儿压马路时认识的。长长的一条商业街,因为离学校近的关系基本上一到周末商品店里就塞满了穿着校服的高中生。而我和宝儿在漫无目的的闲逛中与大头面对面偶遇了两次。
            大头和夏天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的生物。像风流倜傥、玉树临风这种言情小说里的词汇来形容他们都太过浮夸。如果说夏天是那种穿校服也依然很显眼的斯文好看的男生,大头就是善于在一群灰头土脸的校服党中以不穿校服引人注目的那种桀骜不驯的男生。因而我特别喜欢他那件海蓝色的外套和里面搭配的黑色T恤。
            宝儿觊觎着第三次“偶遇”大头的时候被我拦下了,她睁大眼睛瞪着我问:“这是不是巧合?这是不是缘分?”
        缘分这种东西是无聊人创造出来自欺欺人的。缘分可以把人迷惑住,而巧合这种事情自从我丢了我的诺基亚手机之后就对之深恶痛绝。说是丢,实际上是被偷了,在我第一次把手机落在教室里的那个晚上我们班就被撬了。
            那是一个极有品味的小偷,我不得不这样说。因为他拿走了林俊杰的CD而留下了更有珍藏价值的周杰伦的写真集。
            最让我痛心的还是我的手机。第一次用它作弊的时候,手指按键都不住地抖。当然那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考,夏天凭借我的答案考了比我更高的分数,而母亲因为这件事情发誓再也不给我买第二部。小偷先生留下了我手机上的小挂饰,一个小瓷人,我现在把它当作幸运物挂在书包上。
            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一次擦肩而过,这太不值得了。而正因为有那之前的五百次回眸才让我们对今天的每次擦肩倍加珍惜。
            大头在2006年的元旦艺术节上在学校大礼堂的舞台中央表演了街舞,我一直不懂为什么帅哥的身边就都有掌声和鲜花。


        4楼2010-08-25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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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天又一次降临,北方的冬天格外的硬脆。
              晨起还不见光亮的黑色天幕像是浸泡在深海里,松掉的电线上结着好看的雾凇。天天与这样的早晨擦肩而过因而也不是很兴奋。
              已经很少有人在闲暇的时候翻看杂志或八卦新闻了,准确地说是已经没有闲暇的时候了。那条繁华的商业街并没有因为少了学生的光临而萧条几分,圣诞节前期还是会看到挂满礼物的圣诞树,装扮齐全的圣诞老人向行人发放糖果。
              我放下高高的马尾,剪成了短发,低头写字的时候刘海会不安分的滑下来。坐在身后的男生会准确地说出我用的洗发水的牌子。耳前的碎发很完美的遮挡住塞进耳朵里的耳机。我没有MP3,只有一台银白色的随身听,为了学英语——只有这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母亲才会答应掏腰包。随身听已经过时了,可供挑选的种类也不是很多,卖机子的老板看我摩挲个不停直翻着白眼。我又跑到音像店精心挑选了一盘艾薇儿的磁带,结果夏天告知我那是盗版的。
              教室与操场完全是两个季节,做操的时候不得不套上厚厚的羽绒服,动作格外的笨拙。回头的话可以看到夏天懒洋洋的挥舞手臂,和旁边的男生兴奋地谈论,应该又是NBA赛事。篮球和美女一直是男生们的热门话题。
              三周轮换一次座位,我和夏天被调到靠窗的位子。学校的窗子很高。教室发烫的暖气烤得我一半的脸通红。刚进来教室的人眼镜上总会蒙上浓浓的水汽,很像咸蛋超人。
              白天太阳被窗户隔绝了冷度,照进来时贴身的温暖,斜斜的光把夏天欣欣向荣的头发映到我绿色的笔记本上。我说:“别在我的领土上种草啊。”他笑笑:“总比你那盆吊兰强。”
              夏天在如此安逸的环境下开始认真学习了。夏天要报考小语种,成天与C开头的字母纠结不清。如果用complicated来形容他的艰难处境,那么我完全可以用comfortable惬意度日。
              太阳向更南方偏过去,影子也随之恣意的拉长。
              我开始语无伦次了,我虽是理科生,逻辑性却不怎么强。
              清晨总不能马上爬出被窝。生活变得规律起来,那些年少气盛的梦想也随着忙碌的日子逐渐蹉跎了。
          两条并行的天线,永远都没有交点,却是一直相互陪伴,依靠,才延伸了几千里几万里,而且还要向更远的地方蔓延过去。
              冬天的校园里依然会有觅食的鸽子,阳光斜斜的打在粉红色的教学楼上。像这样那样天天都可以看到的事物,晾在衣架上的蓝色校服,不断闪烁的电脑屏幕,因为日渐失去弹性的心脏而不被顾及,兀自晾着闪烁着。我的思维混乱不堪了。宝儿拉我到操场上兜风,用很夸张的语气说,上一次高三简直就是慢性自杀。 


          7楼2010-08-25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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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剪成短发之后还是会习惯性的挤出过量的洗发水,顶着满头的泡沫看着镜子中的自己顿时觉得我老了好几岁。
            上课会不住的打瞌睡,头抬起又落下,落下又抬起,好像虔诚念经的小僧。
                白天睡足了,晚上却特别精神。台灯会亮到很晚,有一次我去客厅到水,看到母亲的房里灯也依然亮着。我悄悄走回房里,关上台灯,抓起手电筒,钻进被子里。蒙头一盖,将光明与黑暗隔开也就这么容易。眼睛疼得发胀。
                学校里建着新的餐厅,巡回作业的吊车,挖土机发出的沉闷的声响,搅得心烦,估计那个据说投资了十几万的豪华餐厅我们毕业之前是享用不上了。
                圣诞节,元旦,春节,情人节,元宵节。想过的话,忙碌的日子就会一天接着一天。
                疲惫的心脏在这异常寒冷的冬天慢慢凝结,再也化不开。
                有些事情还是不知道的好,了解得太深反而缺少了那份美感,这大概是理科生的悲哀吧。以前会很爱看科学探索节目,会很痴迷于那斯卡线条、法老坟墓、亚特兰蒂斯或者是第五类接触。现在,电视都很少看。
                去年的今天是元宵节,学校里放了漂亮的焰火,忽而窜出来的光点,飞上天去,在瞬间绽成一朵花火,照亮混浊的夜幕,灿烂过一瞬,零落成尘土。一如我们十七岁,也会匆匆燃尽,一去不复返。
                宝儿挎着我:“焰色反应,我考考你哦,黄的是钠,绿的是铜,紫的是钾,红的是什么?”我偏过头,说:“今天是我生日。”宝儿拍拍我后背说:“别扯了。”再次望向天的时候,烟花刚好消散,黑暗中没有人看到我脸上的表情。
                林夕说我历史知识太缺乏了,所以我用一个星期的时间啃完了《文化苦旅》。我却不能给他俩小球,让他给我推理出动量守恒来。 


            8楼2010-08-25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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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漏倒转,时间浮动,时光可不是荏苒,我们枯燥的生活,一秒好像拉长成了一年。
                  我觉得生活的激情严重匮乏,于是在2007年的夏天,背上行囊,去往上海。
                  上海的夜晚,一定要用巨大的霓虹彩灯射入高高的苍穹,照亮每个黑暗的罅隙,让你无处躲藏,快乐与悲伤全要暴露出来,即使周围匆匆走过的身影根本无暇去研究你脸上的表情。那时候还不知道星巴克的咖啡很有名,站在金茂大厦的前面也忘记了拍照。在上海的天桥上也只能仰视,高处不胜寒,突然很想念家乡里不会超过三层的小阁楼,夏天爬到房顶上可以看到很完整的天。当然那时的我,也只是以一个庸俗的游客身份站在这个繁华的都市里,在波谲云诡的建筑群里偶然发现了自己的渺小与无知。
                  我翻看着一本星座指南,本月郁闷指数,四星。果然很准。排遣方式,我的是创作,夏天的是写作,林夕的是游荡。我就是觉得林夕这个双鱼座男生活得太轻松。 


              9楼2010-08-2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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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搬家了,我把所有的书都放在一个比我们家彩电还要大的箱子里,只能推着走。整理的时候,找到了不少宝贝。
                    在《刻下来的幸福时光》里有这样一句话:
                    那些我们认为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忘记了。
                    我抄写下来贴在桌角上。夏天说,别人都是贴励志名言,你写这么纠结的句子干什么。我又撕下来,揉成纸团,投入垃圾桶。
                    我只是不想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只是想留住一些事情,于是用大半的时间来想念那些我现在还认为永远都不会忘记的事情。
                    记得在林夕的毕业纪念册里,我把“勿忘我”写成了“匆忘我”。 


                10楼2010-08-2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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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被我们遗忘在角落里的雪泥鸿爪,由我一片片捡拾,留到明天,慢慢地想念……


                  12楼2010-08-25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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