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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父债子还?夫债妻还?真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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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百万后离世
遗留的债务问题怎么办?
法律支持“父债子还”“夫债妻还”吗?
这个问题对不少家庭造成过困扰
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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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背景案例:
2021年,甄有钱向张三借款100万元用于工程资金周转。2022年,甄有钱遭遇车祸去世。欠款到期后,张三联系甄有钱妻子泰贤惠还款未果,故将泰贤惠、甄小宝(甄有钱与泰贤惠之子)、甄母(甄有钱之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泰贤惠偿还张三欠款100万元及利息,甄小宝、甄母在继承甄有钱遗产范围内承担案涉债务。
一个法院判决:
1、关于该借款是否为甄有钱和泰贤惠的夫妻共同债务
借款发生于甄有钱与泰贤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有证据证明款项用于甄有钱与泰贤惠共同经营的建筑公司,故该借款为两人的夫妻共同债务,泰贤惠应对借款本息承担还款责任。
2、关于甄小宝、甄母是否应对借款承担责任
甄有钱去世后,甄小宝、甄母作为其第一顺序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甄有钱遗产,故二人应在继承甄有钱遗产范围内对甄有钱所负的债务承担还款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泰贤惠偿还张三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甄小宝、甄母在继承甄有钱遗产范围内偿还张三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一些法律规定:
1、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继承人是否应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3、夫妻一方死亡的,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6条规定: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1楼2024-02-01 14:1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