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泛民主问题。
100个人投标,最后票型51对49,也是少数服从多数。但问题是这个少数和多数差的很多吗?按比例来看也是极为接近1:1的。接受了51个人的意见,那49个人就不是人了,就得跟着那51个人被恶心?
所以泛民主这一套本质就是极为虚伪的。
路人局投降票型3:2。那剩下两个人跟着被恶心?比如1,2号位把对面杀穿了,再运营十分钟就能赢。然后3,4,5狂送。然后3,4,5投了。意思把对面杀穿的1,2号位活该被恶心?
但比赛不一样,比赛是一个团队。在这种情况下5=1。5个人不应该被分开对待,而是一个“1”。一个团队。投就是一个团队投。不存在这个所谓“民主投票”,多数派欺压的问题。就算真内讧也是这个“1”个团队内部问题。而不是分散的“5”个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