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佳依法审判是得到最高法认可的,而且这种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本身就没有什么可操作空间,法律规定细致而具体,几乎可以精确到几元,那么为什么会产生这么大的争议呢,结合最近一个亲戚问我的一个案例,简单说一说法律为什么这么定,以及这么定的内在逻辑!
1,中秋节回老家,跟表哥一起吃饭谈到一个交通事故,表嫂那边的一个亲戚骑电摩被面包车一撞(据说是可能导致下半身瘫痪,具体要等做鉴定),现场有监控视频,并且视频给了双方当事人,交警判罚同等责任,表哥和表嫂觉得面包车要付主要责任,肯定是面包车司机找人的,交警乱判。我当时也不好下结论,毕竟我不是专业人士,只是觉得既然交警把视频给了双方当事人,应该不敢随意乱定责任。我个人而言甚至有点觉得可以认定面包车主要责任,毕竟这样保险可以多赔一点。
2,后来我给一个认识的异地的交警看了视频,他说判同等责任已经是考虑到照顾弱势群体了,这个责任认定没有什么问题。这就是人民群众和专业人士认知的区别。司法执法实践中可以适当偏向弱势群体,但是不能无底线的让别人背锅,比如这个交通事故里,总不能让本来责任小一点的面包车司机背上主要责任吧?尽管这么判定保险可以多赔一些,但是作为执法者,总得讲个是非曲直吧,否则公平正义何在?
3,现在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低吗?不仅你们觉得低,我也觉得低,比如我上面说的那位骑电摩被撞的司机,可能面临瘫痪(待鉴定),就算是全额赔偿可能也就是几十万,何况同等责任还得打折,不够补偿伤者失去的人生的。
4,既然标准低了,为什么制定规则的人不提高标准呢?(比如加入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把整个交通事故赔偿提高3-5倍),这就涉及到我国国情以及立法者认知和普通群众认知的区别了。首先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老百姓相对并不富裕,普通家庭买的车也是以十万左右为主,一年保险3000左右(第一年多一些),如果把赔偿标准大幅度提高,那么这些钱哪里来呢?自然会从用车人那里拿回来,比如保费上涨三倍到9000元。这样会导致普通家庭用车成本大幅度上涨,甚至滴滴打车,货车的成本也大幅度上涨,最终是整个社会买单。其次,赔偿标准的提高,会导致道德风险的指数级上升(碰瓷,赖床这类问题现实中屡见不鲜,如果标准大幅度提升,那么只会更加厉害)
5,有人说保费涨得太厉害的话,普通家庭不买车不就行了,这样会导致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汽车销量急剧萎缩,汽车产业链几百千万人的饭碗又如何保障呢?
6,网上喊口号只需要一腔热血,有激情就行,反正也不需要考虑社会成本。而法律法规的制定,立法者要考虑基本国情,社会成本,人性问题(碰瓷,赖床)等诸多因素,最终的结果是综合各要素的权衡和妥协。
7,司法,执法实践中,无论是交警,还是法官,都是偏向于弱势群体的,能让司机多付一分责任,绝不会让路人或者电动车承担,因为汽车基本都有保险,让保险公司掏钱更加有利于解决矛盾,所以很多人臆想的法院和保险公司利益输送是在内行人看来是很滑稽的,法院考虑的是如何减少诉讼,如何快速高效的执行。只是在交通事故问题上交警责任认定的时候自由裁量权高一些,能感觉到偏向于弱势群体,而到了法院这边的时候,已经到了诉讼阶段,弹性小很多,就不怎么感受得到了!
1,中秋节回老家,跟表哥一起吃饭谈到一个交通事故,表嫂那边的一个亲戚骑电摩被面包车一撞(据说是可能导致下半身瘫痪,具体要等做鉴定),现场有监控视频,并且视频给了双方当事人,交警判罚同等责任,表哥和表嫂觉得面包车要付主要责任,肯定是面包车司机找人的,交警乱判。我当时也不好下结论,毕竟我不是专业人士,只是觉得既然交警把视频给了双方当事人,应该不敢随意乱定责任。我个人而言甚至有点觉得可以认定面包车主要责任,毕竟这样保险可以多赔一点。
2,后来我给一个认识的异地的交警看了视频,他说判同等责任已经是考虑到照顾弱势群体了,这个责任认定没有什么问题。这就是人民群众和专业人士认知的区别。司法执法实践中可以适当偏向弱势群体,但是不能无底线的让别人背锅,比如这个交通事故里,总不能让本来责任小一点的面包车司机背上主要责任吧?尽管这么判定保险可以多赔一些,但是作为执法者,总得讲个是非曲直吧,否则公平正义何在?
3,现在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低吗?不仅你们觉得低,我也觉得低,比如我上面说的那位骑电摩被撞的司机,可能面临瘫痪(待鉴定),就算是全额赔偿可能也就是几十万,何况同等责任还得打折,不够补偿伤者失去的人生的。
4,既然标准低了,为什么制定规则的人不提高标准呢?(比如加入精神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把整个交通事故赔偿提高3-5倍),这就涉及到我国国情以及立法者认知和普通群众认知的区别了。首先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老百姓相对并不富裕,普通家庭买的车也是以十万左右为主,一年保险3000左右(第一年多一些),如果把赔偿标准大幅度提高,那么这些钱哪里来呢?自然会从用车人那里拿回来,比如保费上涨三倍到9000元。这样会导致普通家庭用车成本大幅度上涨,甚至滴滴打车,货车的成本也大幅度上涨,最终是整个社会买单。其次,赔偿标准的提高,会导致道德风险的指数级上升(碰瓷,赖床这类问题现实中屡见不鲜,如果标准大幅度提升,那么只会更加厉害)
5,有人说保费涨得太厉害的话,普通家庭不买车不就行了,这样会导致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汽车销量急剧萎缩,汽车产业链几百千万人的饭碗又如何保障呢?
6,网上喊口号只需要一腔热血,有激情就行,反正也不需要考虑社会成本。而法律法规的制定,立法者要考虑基本国情,社会成本,人性问题(碰瓷,赖床)等诸多因素,最终的结果是综合各要素的权衡和妥协。
7,司法,执法实践中,无论是交警,还是法官,都是偏向于弱势群体的,能让司机多付一分责任,绝不会让路人或者电动车承担,因为汽车基本都有保险,让保险公司掏钱更加有利于解决矛盾,所以很多人臆想的法院和保险公司利益输送是在内行人看来是很滑稽的,法院考虑的是如何减少诉讼,如何快速高效的执行。只是在交通事故问题上交警责任认定的时候自由裁量权高一些,能感觉到偏向于弱势群体,而到了法院这边的时候,已经到了诉讼阶段,弹性小很多,就不怎么感受得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