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历史上的标准就可以。
1935年,国民政府军政部制定了陆军战时伙食标准,规定每人每天大米1.5斤,罐头肉4两、干菜2两、咸菜2两、食盐3钱、酱油4钱。
1944年9月19日八路军晋绥边区行政公署颁发的供给标准为:
(1)口粮(每人每天):军队系统小米1斤8两(750克);政、民系统的干部小米1斤6两(687.5克);交通员、战士等小米1斤8两。
(2)伙食(菜金,每人每月):大灶肉2斤,油15两(468.75克),盐1斤,菜45斤,炭45斤(烧木炭者加倍);小灶肉4斤,油1斤8两,盐2斤,菜45斤,炭75斤(烧木炭者加倍)。
1945年1月,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司令部规定的供给标准,口粮(每人每天)
机关人员白米1斤8两(750克);部队人员白米1斤10两(812.5克);机炮部队、军工厂人员、教导队、海防队白米1斤12两(875克)。
菜金:兵团每人每天蔬菜2斤,油5钱(15.625克),盐5钱,柴2.5斤,烧茶、洗澡、洗脚、洗衣服用柴1斤,也就是每人每月食油、食盐各15两(468.75克)不到1斤(旧秤1斤=16两),折价开支。
肉金:主力兵团每人每月肉1斤,按市价实报实销。并规定每月1日、16日集体购食,非特殊情形者不得发现钱。地方兵团主力每人每月肉12两(375克),区常备队以下0.5斤。
国共两党的伙食都基本能满足士兵身体需要,抓落实吧。关键在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