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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的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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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早已判定小木棍根本不是证据。现在全吧里只有兔子一个人在坚持,“小木棍就是证据”。仔细分析兔子的言论,他其实不是把小木棍当证据,而是 把“知道”当证据。离开了“知道”小木棍何以是证据?
人类可以知道1000万年前的事情,难道能证明1000万年前就有人类吗?
你能证明张志超是什么时间知道小木棍的吗?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2-19 05:50回复
    抛开事实不谈,兔子说的都对!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5-02-19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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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写给其他的吧友看的
      一,关于法~院的说法
      首先,你理解错了,再审的表述是“小木棍与本案缺乏关联”,并不否认小木棍是证据。其次,法~院的判断不等于事实,更不是真理。否则的话,再审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推翻原审判决。
      二,关于小木棍证据
      张志超的有罪供述,跟证据是相互吻合。这里面分为两种情况,1,景茶知道的信息,例如死者裤子的颜色,因为不能排除xxbg,证明力不够强。2,景茶不知道的信息,如小木棍是作案工具,能排除xxbg,证明力强。
      所以“景茶不知道小木棍是作案工具”这点非常重要。
      三,不需要证明张志超知道小木棍的具体时间
      张志超知道荒厕里面有作案工具小木棍,证明他是杀人真凶。这就足够了!
      最后,你拿不出事实依据,提不出合理的疑点,再次从反面证明张志超就是杀人真凶,没有疑问。


      IP属地:英国3楼2025-02-19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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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相矛盾,都已经与本案缺乏关联了,还能成为证据吗?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5-02-19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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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知道警察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5-02-19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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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无法证明的东西就成了“不需要”了?”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5-02-1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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