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王的午组卜辞(或称乙种子卜辞)中,有直接祭祀“天”的材料,如:天御量。十一月。《合集》22093 叀丘豕于天。《合集》22454叀御牛于天。《屯南》2241丁酉卜:御于祖戊牛,祼于天。《村中南》453“天御量”,是指向“天”御祭于量。“叀丘豕于天”,是用“丘豕”祭祀于“天”的意思。“叀御牛于天”是御祭“牛”于“天”。“祼于天”,“”字虽不识,但整体句意较为明确,是用祼礼祭祀“天”的意思。对于上述卜辞中的“天”,董莲池先生指出,卜辞是把“天”作为祭祀对象并将“天”奉为至上神对待的,“天”为商王室之外的民间信仰至上神。当然,也有学者认为上述卜辞中的“天”是祖先神“天某”的简称,并举出了“大示”可以简称为“大”的证据。甲骨文中的“大示”确实偶见简称为“大”的例子(如《屯南》1115),但以“大”为名的祖先神“大某”,基本没有简称“大”的现象,因为这会导致祭祀对象不够明晰的问题。是以,用“大示”为例,否定午组卜辞存在祭祀“天”的现象,证据是不足的。而且,上述《合集》22093可以与《乙》4944缀合,缀合后为一版较为完整的卜甲刻辞,其中的“天”根本不存在是“天某”之省称的可能性,否则当会有相应完整的“天某”对贞卜辞。因此,董莲池先生将上述午组祭“天”卜辞视为商人天信仰的证据,是可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