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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天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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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王的午组卜辞(或称乙种子卜辞)中,有直接祭祀“天”的材料,如:天御量。十一月。《合集》22093 叀丘豕于天。《合集》22454叀御牛于天。《屯南》2241丁酉卜:御于祖戊牛,祼于天。《村中南》453“天御量”,是指向“天”御祭于量。“叀丘豕于天”,是用“丘豕”祭祀于“天”的意思。“叀御牛于天”是御祭“牛”于“天”。“祼于天”,“”字虽不识,但整体句意较为明确,是用祼礼祭祀“天”的意思。对于上述卜辞中的“天”,董莲池先生指出,卜辞是把“天”作为祭祀对象并将“天”奉为至上神对待的,“天”为商王室之外的民间信仰至上神。当然,也有学者认为上述卜辞中的“天”是祖先神“天某”的简称,并举出了“大示”可以简称为“大”的证据。甲骨文中的“大示”确实偶见简称为“大”的例子(如《屯南》1115),但以“大”为名的祖先神“大某”,基本没有简称“大”的现象,因为这会导致祭祀对象不够明晰的问题。是以,用“大示”为例,否定午组卜辞存在祭祀“天”的现象,证据是不足的。而且,上述《合集》22093可以与《乙》4944缀合,缀合后为一版较为完整的卜甲刻辞,其中的“天”根本不存在是“天某”之省称的可能性,否则当会有相应完整的“天某”对贞卜辞。因此,董莲池先生将上述午组祭“天”卜辞视为商人天信仰的证据,是可信的。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5-03-05 20:12回复
    除了董先生,朱凤瀚先生也早有将午组卜辞被祭祀之“天”视为受祭的上天的意思,并强调:就现所见商代文字资料看,说天并未成为商王室宗教崇拜对象,大致是可以成立的。但在殷墟卜辞中还是可以见到“天”这一概念,并可以知道“天”已在商人的词语中具有值得尊敬、景仰的含义。也认为天是商代民间或部分贵族的信仰。午组卜辞中除了直接祭祀天的材料,还有祭祀祖先神“天某”的材料,也是商人天信仰的反映。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5-03-0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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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戊五牢。《合集》22054己亥卜,歲乇天庚子用盧豕。《合集》22077惠豭,禦量于天庚,允田。《合集》22097乙巳,于天癸。《合集》22094+22441对于上述“天戊”“天庚”“天癸”中的“天”,学术界多将其读为“大”,认为是“大戊”“大庚”“大癸”的通假。不过,朱凤瀚先生在上文中同时指出,“天戊”“天庚”“天癸”等可与西周金文中的“天君”“天尹”相对比,其中的“天”是美称,而不是通假为“大”。将“天君”“天尹”视为“美称”,实际上反映出“天君”“天尹”与“天”的密切关系。古人有天降下民,天为下民设立君、师的观念,见于下列文献:(天)乃畴方,设正,降民,监德;廼自作配,向民,成父母,生我王,作臣。古天降下民,设万邦,作之君,作之师。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古者天之始生民......建国设都,乃立后王君公,奉以卿士师长。古天氐降下民,作寺后王、君公,正之以四辅:祝、宗、史、师,乃有司正、典狱。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5-03-0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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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种观念下,人间的统治者往往被冠以“天”的修饰语,表示他们为上天所派遣以治理人间事务的合法性和崇高性。比如,《尚书·吕刑》称“四方司政典狱”为“天牧”,就是较为典型的例子。再如,清华简《四告》周公称皋陶为“鲁天尹皋繇”“受命天丁辟子司慎皋繇”,“皋繇”之称“鲁天尹”“受命天丁”,表示皋繇是上天派来的官尹。西周金文称召公为“皇天尹”(《集成》2758-2761)、称虢仲为“天尹”(《集成》4184-4187),无疑也是“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观念的具体呈现。由此可知,“天”可以用来修饰人名或形容人物,表此人与上天的密切关系,此时的“天”无法通假为“大”。从两周文献来看,“天”“大”的区分较为明显,其通假之例不见于以“天”为修饰词的名词性短语。比如,除了“天尹”“天君”“天牧”,两周文献中有“天子”“天王”“天巫”等表示某种身份的例子,也有“天室”“天位”等表示特定场所的例子,这些“天”皆为“上天”意思,均无法通假为“大”。也就是说,作为专有名词,“天某”没有通假为“大某”的现象。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5-03-0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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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以上论述,我们自然可以将午组卜辞中的“天戊”“天庚”“天癸”三名理解为如“天乙”一样的称号。尤其是考虑到午组卜辞本来就有直接祭祀天的材料,将“天戊”等三名视为午组卜辞对“天戊”三位祖先(很可能是商先王)的敬称、美称,就更为合适。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5-03-05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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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对午组卜辞的分析可知,商代子姓贵族确实有信仰天的实证材料,朱凤瀚、董莲池等学者所提出的商代部分贵族有天信仰的观点是可信的。这里不使用董先生“民间信仰”之说,是因为目前的材料仅能看到“天”是部分贵族所拥有的信仰。
            不过,天信仰是否仅见于部分非王的贵族,而在王卜辞中毫无踪迹?似乎也不是这样的,至少殷末王卜辞中已有相关线索。王卜辞中有“天邑商”一词,也有“大邑商”一词,它们分别见于下列卜辞:1.辛卯…方于…余其戋…[受]余祐。不翦…天邑商。亡害… 《合集》36535【黄组】2.甲午卜,贞:在天邑商皿宫衣,兹夕亡忧,宁。 乙丑卜,贞:在天邑商公宫衣,兹夕亡忧,宁。在九月。 《缀集》256【黄组】3.壬戌卜,贞:在天邑商公宫衣,兹夕忧,宁。 辛卯卜,贞:在天邑商公宫衣,兹夕亡忧,宁。 辛酉卜,贞:在天邑商公宫衣,兹夕亡忧,宁。□卯卜,贞:在[天]邑商公宫[衣],[兹]夕亡忧,宁。 《合补》11248【黄组】5.…贞:巫九,作余酒朕…戋人方。上下于示受余祐…于大邑商,亡害在忧。《合集》36507【黄组】6.丁卯王卜,贞:巫九,余其比多田于多伯,正盂方伯炎。惠衣,翌日步,亡尤。自上下于示余受有祐,不翦,忧。告于兹大邑商,亡害在忧。[王占曰]:“引吉。”在十月。遘大丁翌。《合集》36511【黄组】7.甲午王卜,贞:作余酒朕酉,余步,比侯喜,征人方。上下、示受余有祐。不翦,忧。告于大邑商,[亡害]在忧。王占曰:“吉。”在九月。遘上甲,唯十祀。《合集》364821【黄组】 8.己酉王卜,贞:余征三封[方],惠令邑,弗悔,不亡□□,在大邑商。王占曰:“大吉。”在九月。遘上甲□五牛。惠令。 《合集》36530【黄组】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5-03-05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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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天邑商”“大邑商”还见于西周早期文献,如《尚书·多士》:“予一人惟听用德,肆予敢求尔于天邑商。”何尊(《集成》6014):“唯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这说明,“天邑商”“大邑商”名号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不仅商人这样自称,周人也承认了这一名号。对于上述材料中“天邑商”与“大邑商”的关系,学术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天邑商”就是“大邑商”。这一观点最早见于罗振玉先生,他认为《尚书·多士》中的“天邑商”是“大邑商”之讹。于省吾先生则认为卜辞中的“大邑商”“天邑商”互见,“天邑商”非“大邑商”之讹,而是“天”与“大”相通的结果。郭沫若先生也持此观点。不过,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天邑商”与“大邑商”非指一地,内涵有异。董作宾先生就明确指出,“大邑商”在商丘,“天邑商”为商王驻跸处行宫之名。陈梦家先生则认为“天邑商”指朝歌,“大邑商”指沁阳田猎区。既然二者不是一地,自然也就谈不上“天”与“大”通假的问题。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5-03-0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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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上举《尚书·多士》与何尊而言,周人认为“天邑商”“大邑商”皆指商邦,与文献中的“大邦殷”相同。在甲骨文中,“天邑商”与“大邑商”出现的语境虽然各有偏重,但皆用于地名,暗示“天邑商”“大邑商”所指相同。因此,说“天邑商”就是“大邑商”,大致不会有错。“天邑商”“大邑商”都可指商邦,为何商邦要用“天邑商”“大邑商”两个词汇表达呢?学术界虽然多用“天”“大”相通来解释这一问题,但“天”“大”相通是有前提的。在王卜辞中,“天”的主要用法有二:一,《说文》“天,颠也”,因此“天”可用为“颠”,《合集》20975“弗疾朕天(颠)”就是此例;二,《庄子·德充符》“独成其天”,《释文》“崔本作‘大’”,因此“天”可用为“大”,《合集》32834“尸方天(大)其”即为此确例。后一种“天”“大”相通的情况仅此一例,王卜辞不见明确的“大+日名”“大示”等通假为“天+日名”“天示”的例子。这说明王卜辞中的“天”“大”相通,乃为特例。《甲骨文字诂林》对此已略有提及。但是,在王卜辞中,“天邑商”是普遍存在的,其出现的次数与“大邑商”基本相当,“天邑商”明显已经是一个专有名词。这就与王卜辞中“天”与“大”相通的特例原则相悖。因此,从“天邑商”出现的频率来说,用通假为“大”来解释其中的“天”,似有将特例普遍化的嫌疑。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25-03-05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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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不能用“天”“大”相通来解释“天邑商”,那么,我们只能从其他角度认识“天邑商”。《尚书·多士》“天邑商”一句,孔颖达疏:“郑玄云:言天邑商者,亦本天之所建。王肃云:言商今为我之天邑。”郑玄、王肃是将“天邑”等同于“天之邑”,“天邑商”有商邦为天所建之义。上引罗振玉先生之说认为郑玄之说不足为据,实则郑玄、王肃之说是有根据的。《墨子·法仪》:“今天下无小大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非攻》:“夫取天之人,以攻天之邑,此刺杀天民,剥振神之位,倾覆社稷,攘杀其牺牲,则此上不中天之利矣。”墨子认为,天下万邦皆是“天之邑”;天下万民皆是“天之臣”。《墨子》虽然是东周文献,然此观点却有可与之对应的早期文献。上举清华简《厚父》:“古天降下民,设万邦,作之君,作之师……惟时下民,共帝之子,咸天之臣。”明确指出“下民”由天所降,“万邦”由天所设,其中“咸天之臣”与《墨子》“皆天之臣”一致,反映出二者的思想关联性。既然下民可称“帝之子”“天之臣”,那么同样由天所作的“邦”,自然可以称为“天邑”,这与《墨子》“天之邑”之说又一脉相承。学界一般认为《厚父》是西周时期的文献,其“天设万邦”的观念,可与《诗经·大雅·皇矣》“帝作邦作对,自大伯王季”、豳公盨“(天)乃畴方”等西周文献相互印证,证明西周时期的人们认为邦国为上天所建。另外,《逸周书·度邑》中有周武王“定天保,依天室”之愿,其中的“保”可训为小城(“保”即“堡”字),“天保”就是“天”之“堡”的意思,也属于“天邑”范畴。由此说来,《墨子》“天之邑”之说适用于西周时期。郑玄、王肃之注取此“天邑”之义,渊源有自,可以信从。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5-03-0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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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就《尚书·多士》所称“天邑商”而言,周人应该也是从天命角度对其加以理解的。《尚书·召诰》:“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这里的“大国殷”“大邦殷”与“天邑商”“大邑商”等同,皆指商邦。周人认为,“大国殷”本为“皇天上帝”的“元子”,直到商纣王时,这一“元子”身份才被终结。既然商邦本是天帝“元子”,那么“元子”被称为“天邑商”,自然强调的是其承受天命、由天所设的内涵。值得注意的是,《逸周书·度邑》讲商的早期历史时提到“维天建殷,厥征天民名三百六十夫”,意思是上天建立殷邦时,聚集了三百六十夫的“天民”,由他们建立殷邦。商邦之民可称“天民”,则商邦之邑自然可称为“天邑”。这都可以证明郑玄、王肃之注是可信的。就商族而言,也有证据证明商人及其遗民视商邦为天所建立之邦。《诗经·商颂·长发》:“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这是商的后裔追溯商人起源的诗歌,商遗民认为商邦由上帝所生。不过,《商颂》时期的殷遗民并不区分帝和天,所以《长发》中同时出现“帝”和“天”,并称殷王为“天子”。因此“帝立子生商”也是上天建立商邦的意思。《诗经·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也是说商邦由上天所降。这两首诗歌,皆能证明殷遗民认为商邦为上天所建之邦。这一思想自然不可能是殷遗民在周代才形成的思想,而应该是渊源有自。这一渊源目前只能追溯到商末的“天邑商”卜辞。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25-03-0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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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书·盘庚上》:“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兹犹不常宁,不常厥邑,于今五邦……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绍复先王之大业,厎绥四方。”商人迁徙其邦、建设“新邑”,是在“天命”指引下进行的,与“天设万邦”“天之邑”等观念一致。学界多认为《盘庚》为商代文献,文中的天信仰为后世所改。假使此观点可信,那文中的观念若非盘庚时期的天信仰,也可能是盘庚以后商人的天信仰。值得注意的是,“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的“新邑”是盘庚所迁之都,参考《古本竹书纪年》“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七(‘二’之误)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当指以殷墟为核心的“天邑商”。也就是说,“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是上天命令我商人永远住在新邑“天邑商”的意思。从《盘庚》文本来说,作为“新邑”的“天邑商”乃由“天”所“命”,与“天邑商”的字面意思完全相符。这一文本上的关联暗示《盘庚》篇中天信仰的时代可能是商末(“天邑商”卜辞所在时期),而不必晚至周代。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5-03-05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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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举《厚父》“天设万邦”之说,乃厚父所追溯的“古”时发生之事,意味着“天设万邦”观念的产生还远在西周之前。“天邑商”仅见甲骨黄组卜辞,黄组卜辞的年代在殷末,距离周初不远,自然属于《厚父》所说的“古”时。因此,将黄组卜辞中的“天邑商”也理解为天所建之邑的意思,是有文献基础的。“天邑商”虽与“大邑商”所指相同,但二者来源仍略有差异:“天邑商”强调的是商邦为上天所设、受“天命”,“大邑商”则强调商邦为大邦、大邑。可见,“天邑商”与“大邑商”有着不同的名号渊源。
                        与天邑商、大邑商之关系类似的一组词汇是天命、大命。在西周文献中,“天命”与“大命”既有关联,也有区别。当“大命”的发布者为天、帝的时候,“大命”在本质上指的就是“天命”。比如,《尚书·康诰》的“天乃大命文王”、《尚书·君奭》的“在昔上帝割申劝宁王之德,其集大命于厥躬”、大盂鼎(《集成》2837)的“丕显文王,受天有大令(命)”,其中的“大命”都是“天命”。不过,并非所有“大命”都可以理解为“天命”,“大命”还可以表示天子之命。比如,《尚书·多士》的“多士,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尚书·多方》的“我惟大降尔命,尔罔不知……我惟大降尔四国民命”,这里的“大降命”就是“大命”,指的都是天子之命,而非上天之命。《尚书·酒诰》:“王若曰:‘明大命于妹邦。’”这里的“大命”专指周天子所传达的关于戒酒之命,也是文后“乃穆考文王”针对“无彝酒”而发表的讲话,“大命”乃周王之命。就“大命”与“天命”内涵的差异而言,二者无疑是有不同来源的:“天命”指上天之命,“大命”指宏大之命。既然“大命”与“天命”来源不同,我们自然不能用“天”“大”相通而将“天命”读为“大命”。天邑商、大邑商之关系,正可由天命、大命之关系得到进一步的佐证。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5-03-0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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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上文的讨论可知,商人的宗教观念中确实存在天信仰,且不仅存在于非王的子姓贵族之中,也存在于商王室之中。不过,这里仍需要解释一个重要的问题:既然商人有天信仰,何以王卜辞中不见其他天信仰线索,更不见祭祀天的材料?这一问题涉及到商代天信仰的演变。午组卜辞的年代为武丁时期,此时的王卜辞有大量与“帝”有关的内容,我们在此时的王卜辞中只能看到“帝”的命令,而看不到“天”发号施令。由于卜辞是贞卜祭祀的产物,若此时商王室存在天信仰,不大可能不反映在卜辞之中。这一现象说明,武丁时期的商王室确实可能不存在天信仰,天信仰仅是部分贵族的观念。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25-03-05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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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组卜辞是王卜辞中年代最晚的一类,其主体部分是帝乙、帝辛时期,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殷末。此一时期,相距午组卜辞的年代已经相当久远。在这一较长的时间段中,商王室很可能逐渐吸收了商的部分贵族的信仰,或吸收了商末其他族群的信仰,而将天信仰融合到王室信仰体系中,进而产生了“天邑商”的称谓。关于殷末的天信仰,《尚书·西伯戡黎》“我生不有命在天”一句是学界常常征引的史料,此篇还记载商大臣祖伊称商王为“天子”,又谓“天既讫我殷命”“天弃我”“不虞天性”“天曷不降威”等,却不见“帝”字。其中的“天”不大可能都是“帝”之讹。这不仅可以证明殷末商人信仰天神,而且还能证明这一信仰也存在于商王室。当然,殷末的黄组卜辞中除了“天邑商”外,也不见其他天信仰材料,这是需要注意的地方。然则,黄组卜辞有自己的祭祀特征,其中不仅不见天信仰,甚至也罕见帝信仰。黄组卜辞中的“帝”多为表示先王的“文武帝”,而非表示上帝之“帝”。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很难期待黄组卜辞中会出现直接与“天”有关的其他线索,这是黄组卜辞不同于早期卜辞(尤其是宾组卜辞)的地方。因此,黄组卜辞中不出现“天邑商”之外的天信仰材料,是一件合理的事情。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5-03-0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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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目前的材料来看,周人很可能在先周时期已经知道商人有天信仰,这一点可以从周原甲骨中的祭祀卜辞材料来探寻。周原甲骨中有四条较为重要的祭祀材料:
                              癸巳,彝文武帝乙宗。贞:王其祭成唐,禦二女。其彝血三、豕三。甶有正。(H11:1) ……[在]文武……王其帝……天□典周方伯□□甶正,亡左……王受有祐。(H11:82) 贞:王其祐大甲,周方伯□甶正,不左。王受有祐。(H11:84) 彝文武丁必,贞:王翌日乙酉,其爯中……[文]武丁豐……卯……左王……(H11:112)
                              这四条先周时期卜辞中既出现了“王”,也出现了“周方伯”,且有文武帝乙、成唐、大甲、文武丁等殷先王名号,因此学界对卜辞的族属多有争议,或认为是周人卜辞,或认为是商人卜辞。笔者认为,无论是周人卜辞,还是商人卜辞,其中被祭祀的对象都是商人神灵,且为先周时期的周人所熟知,则是无疑的。从这一原则出发,H11:82中作为被祭祀对象的“天”,只能被理解为商人之“天”,最多这一“天”也为周人所共享。这一方面提供了“天”在殷末已经成为商人信仰神的一个重要线索,另一方面也证明了殷末周人业已知道了商人的这一信仰。


                              IP属地:江苏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25-03-0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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