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抄袭不过是一场民事侵权而已。触怒刑宪的盗窃犯诈骗犯尚且无人问津,拐卖杀害妇女儿童的穷凶之人也不过在一片口水声中接受法律的审判。相比之下,侵害知识产权的可能危害多么微不足道。然而他所受到的审判如何呢?是成千上万没有论据的指控,恶意引导的唾弃和辱骂,以及针对up主本人的人身攻击和一系列侵犯其隐私和名誉的私刑。甚至与其相关的一整个社区的成员都不免遭受波及,受到某些非人动物的鄙视和嘲笑。
谁还记得所谓抄袭本只是你不情我不愿的双方纠纷呢?因为某些人群在道德上的心高气傲,以及和这种“道德”完全不搭边的动物性的群体无意识,最终宛如蝗虫过境,在人声鼎沸中被拔高至不可想象的高度。最后演化成了这场类人狂欢的饕餮盛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