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叠个甲(本人不是“动保”,也不虐待动物,也没有任何的暗示)
先讲一下虐待动物的定义:
1.故意伤害(如殴打、烫伤、投毒等暴力行为)。
2.长期不负责任(如拒绝提供食物、饮水或必要医疗)。
3.剥削利用(如用于斗兽等血腥娱乐或非法交易)。
4.心理折磨(如长期禁闭、制造恐怖环境等导致精神创伤行为)。
很明显实验兔符合第一条的故意伤害,但是由于本质上是用于造福人类,所以实验兔等动物实验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是被允许且合法的。
回到我想说的,原视频评论区十有五六的言论皆是“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折磨它”的说话,甚至在这种言论的回复下也是玩梗式的夸奖。
介于这些行为,我的疑点是“人性到底是本恶(善),还是受后天影响(早期环境和后期大环境潜移默化)呢?”
不可否认的是大部分人能够明辨人类社会中的是非(如新闻事件中的对错),但如果是大众皆是受益者,那么大众还能明辨是非吗?或者是选择遵从利益选择恶的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