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十九年迷雾:高州市泗水镇村务黑箱的破冰、揭秘与求解之路(三)三任村长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一)崔某度(2005 - 2017 年任职)在职期间构建了“家长式”管理体系 ,出现三项异常状况,严重影响村务正常开展与村民权益:1.村务公开长期空白:成为独一无二连续 12 年对村务零公开的村长。《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着重强调村务需公开透明,可崔某度在这 12 年任期内,完全无视该规定,从未有过任何村务公开举措,使得村民对村集体事务发展与财务状况一无所知。2.拒绝工作移交:离任 7 年之久,直至 2024 年 4 月,面对全村村民的共同申请以及村委的反复督促,他依旧拒不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第十条所明确的工作移交法定要求。这种行为严重阻碍了村务的正常交接与后续规范管理,使得村务工作陷入混乱与停滞。3.会计档案近乎全无:目前村务室所存 2005 - 2017 年的会计档案,竟占应存量的 0%。涉嫌隐匿会计凭证:涉嫌违反《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存在隐匿村集体会计凭证的行为。(二)崔某培(2017 - 2020 年 10 月任职)在任村长及离职后,多项行为涉嫌违规:- 村务收支不明:离职4年未移交村务,在职拒村民公开详细要求。2024年4月经全村及村委督促仍未交账。公布收支缺明细账单,2152元垫支来源不明且无合法票据。- 账簿规范缺失:任职未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四条建立规范会计账簿。- 涉嫌贪污:2019年公示收支无明细账目与原始凭证,支出多为“三无白条”,即无经手人、无证明人、无审批人,涉嫌触犯《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有虚列支出贪污嫌疑。(三)崔某剑(2020 年 10 月 - 2023 年 5 月任职)崔某剑任职及离职后的行为存在多项违规:1.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一人兼任会计、出纳等职务,严重违反《会计法》第二十七条“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离职一年来既不公开村务也不移交,直至 2024 年 4 月,在全村申请及村委督促下,仅交出村务复印件,拒绝提供原件。2.财务凭证造假:经核查移交的复印件,80%的支出凭证为“三无白条”,财务凭证造假问题突出,虚构劳务支出。3.阴阳账目问题:以混凝土采购业务为例,供货方“无公司名称”送货地址村委会,入帐塘普小组,实际结算金额超出市场价,存在阴阳账目问题。(四)驻村委会干部失职村小组向村委会报账时,村委会会计未发现上述问题,可能存在包庇或共同造假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诉求在此,我恳请镇政府有关部门对三任村小组长的会计账目进行审计,追回村集体资金,责令责任人限期归还并追缴。同时,希望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从严处置。若其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人郑重承诺,所述事实真实可靠,愿意积极配合调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群众查帐代表:崔兆云日期:2024 年 5 月 13 日

















